关于湘西自治州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我州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工作,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工作的通知》(湘基办电[2010]1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时间:
(二)资格复核地点:溢丰宾馆102号房间(溢丰宾馆在州总工会旁边)。
(三)资格复核内容:
1、应届毕业生考生必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和相关获奖证书,党员的要带党员证(或由党组织关系所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必须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必须写明证书电子注册号及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往届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除按照应届毕业生有关要求执行外,必须提供其经就读高校和毕业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四)、资格复核有关要求: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二)面试地点: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党校教学楼二、三楼。
(三)面试程序:
整个面试程序分为:考场划分、候考、读题、答题、候分、宣布分数、离开考区等7个环节。
1、考场划分:考生于
3、候考:考生必须带身份证到达指定的候考室候考。候考时应注意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将手机等物品写上姓名,统一由工作人员交调度室保管,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到调度领取。
4、读题:工作人员根据考号依次逐个将考生带至读题室读题,读题时间为4分钟,工作人员宣布读题时限一到,考生应马上停止读题。
5、答题:考生读题完毕,由工作人员带至答题室进行答题。答题时间为4分钟,考生完成答题后应向主考官报告“答题完毕”,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工作人员宣布“答题时间到”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听候各位评委当场亮分。
6、候分:评委亮分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至候分处候分,等待本人面试最终成绩。
7、宣布分数:待答题室下一位考生答题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候分的考生带至答题室,由主考官宣布该考生本次面试的最终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8、离开考区: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离开考场,并到调度室领取寄存物品,在安全人员引导下离考区。
(四)体检时间: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报省委组织部审定。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临时通知具体体检时间。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
(二)面试考生只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其他与面试无关的行李不要带至考区。
(三)侯考人员一律在候考室待考,不得随意外出,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导致有失面试公平、公正的活动。
(四)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逗留、喧哗。
联系人:高从 联系电话: 13974300259,07438222266。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