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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有效开展普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02 07:10:03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关于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有效开展普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利用全州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程教育站点是开展普法工作的有效平台

现代远程教育是指运用卫星电视教育、互联网教育、光盘教育等三位一体的形式,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的一种开放式教育方式。它具有信息量大、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生动直观的特点,能在同一时内对不同空间的人员进行教育。20036月,州委成立了以童名谦书记为组长的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州委组织部远教中心合署办公。目前,全州已建成远教终端接收站点共计424个,其中,乡镇(场)158个,村(社区)266个。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的意见》,州委远教办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认真规划好已建成接收站点的互联网接入、室内布置、教学条件、人员培训等工作,全力配合计划生育、文化、司法、农办、科技、卫生、旅游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共同将远教站点建成计划生育、农业实用技术、法律政策等宣传站、培训点。因此,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天地网合一”的教学平台,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对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开展普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明确人员和职责。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要确定一名人员负责站点的协调、配合工作。要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法制宣传资料、信息及时传播。

(二)有效开展试点。5月底前,每个县市需创办12个示范点,进一步探索远教站点配合、参与、服务普法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6月份,我们将组织人员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推介学用结合的好典型、好经验。

(三)利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有效开展工作。要充分利用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对农民、进城农民工、农村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利用远程站点定期进行培训。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这一工作落到实处。

(四)全面收集整理普法教学资源。除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卫星频道和互联网上的音视频多媒体法制宣传课件外,要注意收集、购买普法教学光盘,创造条件,制作一些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乡土普法资料。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OO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