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花垣县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干部政策,把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是在调整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力度;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供后备力量。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少数民族干部5669人,占干部总数的79.5%;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46人,占全县处级干部总数的86.95%。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任用,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才保证和组织保障。
来源:团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