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泸溪县委组织部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上做到“三严三到位”,帐目体现收支清楚,使用符合规定,管理严格、规范,使用效果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一是严格党费缴纳标准,党费收缴到位。
泸溪县委对党费收缴工作相当重视,把交纳党费作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严格同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党的先进性结合起来,利用党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费有关内容,使党员明白自觉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是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特别自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广大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积极履行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义务,党费收入明显增多。
二是严格党费审批使用,作用发挥到位。
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党费使用原则,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审批-支出”的程序,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项上。该县党费主要用于:一是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投入。通过党费投入和多方筹措资金,农村各级党组织基本能开展党员远程教育,乡镇党委配置了电脑,党员学习形式进一步丰富,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二是为基层党组织订阅必要的党报党刊,进一步充实了党员的学习内容。三是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用先进典型激励党员群众,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比贡献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慰问困难党员和建国前老党员,体现了党组织的温暖和关心。县管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
三是严格党费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到位。县管党费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制度、凭证收支制度、帐目管理制度、按期逐级上缴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做到专用电脑专用做帐,不接网络;在银行设立专户,建立专账,确定专人,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并接受州委组织部监督检查与指导。党费使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数额较小的一般性开支(200元以下)由分管负责领导审批,数额较大开支由部务会集体讨论确定,确保了党费使用安全、合理。县委组织部专门转发了中组部关于加强基层党委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的文件,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党费按月缴纳,按季上交上级党委,并通过党支部党务公开栏上墙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基层党委建立银行党费专户,建立党费专账,按期上缴党费等。县委组织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党费工作,定期下发全县党费缴纳情况通报。县委县管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无挪用、借用等现象。
泸溪县委组织部 陈永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