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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的
通 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
近年来,多数地方和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12号)文件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党费收缴及时,管理严格,使用规范,工作做得比较扎实。但少数地方和单位也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拟于2008年3月中、下旬在全市开展一次党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对近两年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包括:
1、党费收缴情况。党组织是否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员是否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党费有留存的单位是否按要求及时足额向上级组织上交党费,有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2、党费管理情况。各级党组织是否加强了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是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党费管理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实行了会计、出纳分设;是否只在一个符合规定的银行开户(非储蓄户);党费留存较多的单位党费收缴是否实行了非现金结算;是否有专用党费解款单和收据,是否有专人专柜保管;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党费账簿是否符合财务要求,党费账目是否齐全,账面金额与报表金额、账面存款与银行存款是否相符;党费利息清单是否齐全,利息是否全部入账;是否有党费私存、转账另存取情况;党费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基层党支部是否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3、党费使用情况。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党费使用发票是否规范,是否认真做好了明细帐目。是否落实了审批程序,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和单据,是否按照审批权限经部务会讨论、分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具体用途是否明确。上级党组织拨款是否入账,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二、检查方法
这次党费工作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听、查、看、算等方法。听,主要是听取被检查单位近几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全面汇报。查,主要是对照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对其下属党组织组织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抽查。看,主要查看集体研究审批党费的会议记录;党费管理账目、票据、银行党费账目;查看有关原始资料、党费管理有关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算,主要是对照近两年党费年报表,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算。
三、具体要求
对这次党费检查工作,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抓好落实。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及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要在2月下旬以前完成对本级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市委组织部门党建室写出专题报告。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人和事,要按党章和党的有关纪律严肃查处;对未按规定交纳和上交党费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做好工作,及时补足。3月中、下旬,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