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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08-06-06 11:39:12      永州红星网      文字大小:【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央组织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精神,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县级以上所在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在上报中央组织部的同时,请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金额、党员基本情况一并报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县级以上所在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省委组织部代转。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省委党费专用账户。省委党费账户户名:中共湖南省委党费户,账号:076101040000619,开户行:长沙市农行湘雅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省委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3、对于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应予尊重和鼓励。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党费捐款的接受、登记、转交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保证党费捐款尽早转交到地震灾区。向上级转交党费捐款时,要与负责接收的党委组织部门联系,说明有关情况,上报交纳“特殊党费”党员的基本情况。对事迹比较突出的党员,可在当地进行宣传。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公开发布。

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31-2215533,2217275。传真:0731-2215533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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