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委干〔2007〕56号
关于彭建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彭建忠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罗智斌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免去蔡克勤同志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曾惠民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委副秘书长,免去其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任(局长)职务;
皮本泰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委副秘书长、明确正处级,免去其中共桃江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汤建仁同志任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综合室主任,免去其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检查室主任职务;
邓友良同志任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检查室主任,免去其益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宇同志任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综合室主任职务;
杨丽萍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黄辉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其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郭顺德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副书记职务;
李新成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郭谷轩同志任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任(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安化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明亮同志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徐震威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徐要武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刘?斌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检察员,免去其益阳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张友庭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贺志平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免去曾炎辉同志的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职务;
欧春芳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兼)、市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谢梅成同志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兼);
姜小鸥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冷建斌同志任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委员职务;
曾鸣同志任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
陈佑才同志任益阳市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中共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益阳商务电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党委书记(兼),免去其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伍国和同志任益阳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中共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免去其中共安化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罗从先同志的益阳市公安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新春同志任益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秦海清同志的益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黄仲书同志任益阳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刘建平同志任益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桃江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周放鑫同志任益阳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南县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建国同志任益阳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南县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夏太平同志任益阳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桃江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蔡建宇同志任益阳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杨耀武同志任益阳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沅江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国旗同志的益阳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于小波同志的共青团益阳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杨丽仙同志任益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免去其益阳市粮食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仙康同志任益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赵风凯同志为正处级,免去其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刘湘中同志任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免去罗秋生同志的益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张一矛同志任益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免去其益阳日报社副社长职务;
孙立民同志任益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
免去盛年生同志的益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蒋学毛同志任益阳日报社副总编;
孙国基同志任益阳日报社副处级编委;
张咏梅同志任益阳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沅江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林德华同志任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明确正处级,免去其中共南县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匡维波同志任益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安化县委常委、委员、中共安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张介球同志任益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肖鹏儒同志任益阳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职务;
谭喜华同志任中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胡忠雄同志的中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莫沧洲同志任中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益阳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中共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中共沅江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周爱益同志任中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汤跃武同志任中共南县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曾德明、孟智勇同志任中共南县县委常委;
刘安乐同志任中共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石录明同志任中共南县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刘志高同志的中共南县县委常委职务;
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治华同志为正处级;
政协南县委员会副主席金炳炎、肖迪祥、黄敏、夏作村同志为正处级;
邓宗祥同志任中共沅江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桃江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振宇同志的中共沅江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汪军同志任中共沅江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张志明同志任中共沅江市委常委;
廖湘荣同志任中共沅江市委委员、常委,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益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李?同志任中共沅江市委常委;
蔡光辉同志任中共沅江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免去曾烈辉同志的中共沅江市委常委、委员、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邓正安同志的中共沅江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连建华同志的中共沅江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李恩念同志的中共沅江市委常委职务;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庭、胡德保同志为正处级;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副主席龚盛光、邓企华、王兆虹同志为正处级;
杨光鑫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益阳市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中共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益阳商务电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党委书记(兼)职务;
刘昭阳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副书记;
李太源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魏刚、王益文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常委;
符凤文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委员、常委、中共安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林玲同志任中共安化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胡跃龙同志的中共安化县委常委职务;
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三秋同志为正处级;
汤瑞祥同志任中共桃江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陈训根同志任中共桃江县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胡康平同志任中共桃江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益阳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杨禄仁同志任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李质彬同志任中共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张明程同志任中共桃江县委常委;
张小平同志任中共桃江县委委员、常委;
曾文彬同志任中共桃江县委常委;
免去汪铁波同志的中共桃江县委常委职务;
桃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新、张德田同志为正处级;
政协桃江县委员会副主席陈伯勋、谢鼎苏、贺述阶同志为正处级;
张亮文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副书记;
王令波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南县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徐红军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常委、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免去贺辉同志的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明辉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免去杨柏森同志的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杨永忠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常委;
益阳市赫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尚斌同志为正处级;
政协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副主席罗汉阳、蔡偏益同志为正处级;
何军田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职务;
陈建华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黄育文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
张慧、蔡湃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委员、常委;
侯龙光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免去其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副调研员职务;
黄成同志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孙小华同志的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免去张建华同志的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夏达军同志的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燕飞同志的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职务;
益阳市资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刘关桥、姚立娥同志为正处级;
政协益阳市资阳区委员会副主席盛月华同志为正处级;
邓兴旺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张明剑同志任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委员、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免去万华同志的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中共益阳市委
20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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