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根据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6-2010年益阳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根据我市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女干部、女党员队伍,为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益阳,加快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标
1.区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2.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3.市、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商务、外事、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领导班子要优先选配。
4.工作基础较好、女性人才资源丰富的地方,要选拔配备更多数量的女干部。大中专院校、女职工集中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原则上应配备女干部。
5.全市要有 1名以上女干部担任区县(市)委书记或区县(市)长,市直处级领导班子正职中要有8名以上女干部,各区县(市)一般要有2名以上女干部担任乡镇 (街道)党政正职,区县(市)党政部门领导班子正职中的女干部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要有所提高。
6.市、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中,35岁以下的县处级女干部、30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逐步增加。
7.市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比例,不少于15%和20%。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也要达到一定数量。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和部门,后备干部中要有更多数量的女干部。
8.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9.到2010年,全市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在2005年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33%,其中农村年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22%。
三、主要措施
1.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原则选拔女干部。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较强、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女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2.抓住明年全市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之机,选拔一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全面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的目标要求。在选拔工作中,没有按要求配备女干部的人事安排方案,不予审批。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交流解决。个别单位一时配不上的,要把名额空出来,条件成熟时及时补上。届中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充,保证领导班子中始终有女干部。要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选拔配备工作。要注意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女干部。
3.加大党政正职女干部和专业技术女干部的选拔工作力度。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党政正职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女干部的方式,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同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女干部。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要敢于破格提拔。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要增加定向选拔女干部的岗位和名额。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不仅要从党政机关选,也要注重从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选,促进 “三支队伍”之间的女性人才相互流动,得到更合理的配置。要注意选拔更多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的女干部,进一步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4.进一步加强后备女干部和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女干部来源。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保证市县两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目标的实现。要重点掌握一批能够担任党政正职以及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女干部名单。对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要落实培养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备用结合。要加强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有充足的女干部来源,要坚持政策引导,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高校女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坚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保证女性达到一定的比例。要有计划地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女性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单位任职,充实基层女干部队伍。在机构调整撤并中,要注意保持基层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5.切实加强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组织和引导广大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她们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要加强以履行岗位职责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和相关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素质。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抓好乡科级以上女干部的培训工作,各类培训班中女干部的调训要有一定的比例,各地各单位当年调训女干部的数量要占调训干部总数的20% 以上。要注意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女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鼓励女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到国外境外学习考察。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女干部实践锻炼的力度,立足本职岗位交任务、压担子,放手使用。要为女干部提供更多的岗位锻炼机会,进行多领域、多环境、多层次的实践锻炼,帮助她们丰富阅历,增长才干。要把女干部的交流纳入干部交流的整体规划,鼓励和支持女干部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交流任职。要选派更多的女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广大女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岗位职责需要。
6.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女党员工作。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壮大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保每发展1名党员都有3-5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发展农村女党员工作。通过开展“双培双带”、“巾帼致富工程”和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积极发展农村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青年妇女入党。注意在优秀的村组干部、回乡毕业生、致富能手、科技示范户、产业大户、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外出务工返乡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女党员,提高农村党员中女党员所占的比例。围绕企业改革与发展,做好在企业中发展女党员的工作。在国有、集体企业,针对女职工生产、就业情况,把发展女党员工作与推进企业技术革新和岗位练兵工作、培养企业人才工作、做好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在优秀的生产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中发展女党员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抓紧在职工人数较多、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同时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特别是重视做好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中的外来务工女职工中发展女党员工作。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好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女党员的工作。注意做好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特别是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和创业领军人物中发展女党员工作。对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妇女入党申请人,制定专门的培养教育计划,选派得力的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教育工作。注意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女党员的工作。继续做好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发展女党员的工作。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强化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组织部门是党委主管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同发展女党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要继续发挥妇联作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组织部门与妇联组织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在宣传、培训、推荐女干部等方面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 2006-2010年本地本部门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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