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20日)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2006年8月召开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之后建设工作全面铺开,至2007年“七一”前夕,有97%的项目村完成建设任务,其余10多个村在“十七大”前夕也陆续完成了建设任务。据统计,我市共完成了中央、省下达我市的建设项目508个,平均建筑面积195.4平方米,其中新建241个,占47.4%;扩建6个,占1.2%;改建261个,占51.4 %。在本次集中建设完成后,我市3434个行政村中仍有危旧狭小的村级活动场所595个,没有活动场所建制村1164个。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市委书记蒋作斌、市长马勇、常务副市长李稳石、组织部长贺修铭等市领导十分关注场所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了专门批示。把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列入了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建立了定期调度制度。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实施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要求。各地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定期沟通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各区县(市)都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建设点制度,每位党员县级领导联系一个建设村,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安化县建设任务最重,他们利用安化电视台、安化组织工作网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各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自项目建设启动以来,县乡召开动员协调会议47次,县乡(镇)两级党委和县委组织部负责人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督查114人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资金配套,及时到位。我市50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市县两级应配套资金503.6万元,实际配套到位1366万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279万元,市县两级党委管理的党费229万元,村级自筹及社会各方面捐赠8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比例为271.2%。在上级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下,我们采取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预拨、村级积极自筹的办法,保证了建设进度。各区县(市)从财政、党费中都预先安排了每个村至少1万元的启动资金。与此同时,各区县(市)通过对口支援、部门帮扶、民营企业家及社会各界人士捐助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还组织党员、村民义务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工作。南县县直40多个部门每个部门联系一个村,有钱出钱,有物出物,共落实帮扶资金、物资40多万元。各区县(市)积极凝聚部门合力,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税务、林业、水利、公路等部门大力支持,千方百计降低了建设成本。安化县规定全部减免项目的国土、建设等所有审批费用,保证了资金的有效使用。益阳高新区开辟了绿色通道,建立全程代理制度,规划、建设、国土、财政、教育、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派出专人进行上门服务、跟踪检查,简化各类审批手续,免收政府规费。南县建设用地安排集体用地,不办征地手续,无集体用地,村民调剂,不办任何补偿手续,包括青苗补偿、拆迁费,不交纳任何税费和管理费。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为确保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科学适用和“一室多用”,我们在建设中做到了“三个结合”,即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小康住宅建筑设计风格、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反复征求意见,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了超前、时尚、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在项目安排上,向无村级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倾斜,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在布点安排上,统筹考虑了乡镇合并、村组合并、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情况,着眼长远,兼顾当前。在项目建设上,做到了新建与改扩建、修缮相结合,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不搞重复建设。在建设面积上,提出指导性意见,尊重各地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建筑风格上,要求场所既保持地域风情,又具备标志性风格。在室内设计上,要求各活动场所必须具备“四室三栏一中心”,“四室”即会议室、村干部办公室、计生服务室、党员电教室;“三栏”即村务公开栏、党务宣传栏、科普教育栏;“一中心”即村民(老年)活动场所。活动场所内统一配置的办公设施,要求做到标牌明示、设置合理、功能齐备。对有条件的地方,我们也允许适当开设便民店或各类代办点等,壮大集体经济,真正发挥“一所多能”的作用。各县市区在规划建设之前,都对所有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进行集中普查,全面掌握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现状、类型、产权归属等情况,对列入了省、市建设计划的村,摸清每个村的建设计划、选址情况、资金筹集、完成时限,并按照2007年7月份前完成的要求,排出倒计时工作进度表,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赫山区确定了三套标准图纸,供各村备选,各建设单位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条件,选择合适的标准图纸施工,做到统一色彩式样(红顶白墙),统一建筑物标识,充分考虑了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等因素,避免了重复建设,避免了在地质、自然灾害易发的地段选址,没有随意占用耕地和林地。
(四)讲究质量,加强管理。我市逐级建立了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督查。建立健全了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和定期通报制度,促进了工作的平衡发展。在资金管理上,各级在财政设立专户,所有资金经财政渠道进出,统一管理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了项目审计验收制度,推行市、县两级逐村验收制度,保证工程管理有效监督。我市明确规定,达不到工程建设质量和投入标准的村不下拨建设资金、不购置办公设备。在办公用品购置上,明确了购置项目和标准,规范了采购行为。安化县为加强督促检查,明确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从财政所、建设站等站所抽调人员组建了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质量不合要求的立即叫停,严禁偷工减料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赫山区从区建设局专门抽调了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建设图纸进行了严格审查,形成施工要点,明确施工技术要求和标准;对施工用主材,要求有出厂合格证,要求有抽样检验合格证,所用材料做到先检后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每处工程几个比较关键的部位,都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后,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南县新建或改扩建村的内外部设施均达到“四通、五有、六配套”标准:“四通”,即通电、通水、通电话,通水泥路;“五有”,即本村醒目的位置有标志牌,场所门前有“两委”门牌,有党务和村务公开栏,场所内有平整宽敞的活动场地,场所周围有绿化带;“六配套”,即门牌、桌椅、电教设备、党旗、档案文件柜和卫生设施相配套。桃江县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真正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和“民心工程”,县委出台了相关措施,严把了“四关”:一是严把程序审批关;二是严把资金审批关;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四是严把财务公开关。从10月9日开始,县委从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等相关单位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验收小组,对全县11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
(五)配齐设备,明晰产权。各县(市)区均采取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统一购置办公用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室内配齐黑板、主席台、会议桌椅、文件资料柜等办公用品;墙上悬挂党旗、入党誓词以及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还为每个活动场所配备了远程教育设备。大多数村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明确规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随意出售、出租、转让和抵押。指定乡镇组织委员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第一责任人,村党支书记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等工作,实行建立公物台账管理和公务移交制度,并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纳入村党支书记工作的考核内容。指导合理使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场所组织议事、为民服务、组织活动、农民培训、群众娱乐的“五个中心”功能作用。对新建成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做到统筹考虑党员活动室、电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培训中心、村务公开栏等阵地设施配套建设,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整洁、庄严、得体,确保正常功能的发挥,真正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成为村干部之家、农村党员之家和农民群众之家。各村都指定专人管理村活动场所,妥善保管好有关设备和物品,定期向群众开放,并按照环境布置好、活动场地好、配套设施好、内容形式好、活动效果好的目标,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赫山区采取逐村签订《国有资产管理承诺书》的方式,明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产权由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随意变卖、出租、抵押等情况的发生。南县22个新建村全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
(六)群众称赞,成效显著。村级活动场所改善了村干部的生活工作条件,提高了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也为群众提供了学习和文娱活动的平台,群众称赞这是党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不少基层干部和群众纷纷询问还有没有项目指标,要求上级继续安排这样的好项目。各地高度重视发挥活动场所的功能与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教育、培训和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综合利用率。一是发挥了宣传教育功能。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组织各村开展广泛开展科普教育、信息传播、农民技能培训等活动。二是发挥了文化娱乐功能。注意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与图书室、电教室、娱乐活动室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三是发挥了为民服务功能。紧紧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积极开展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为主要内容的村务管理活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经过修订的制度都张贴上墙,向村民公开,以便于村民监督。四是发挥了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县直各部门以村级办公场所为平台,尽量把服务的触角向群众延伸,支持各村配套建起了村级医疗卫生室、农民科技培训室、体育健身场,开展科技培训、医疗义诊等活动;指导村建立为民办事代理室、组建为民办事代理点,定期到村办公办证,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流的服务。各村也积极利用空余的办公室,建起了商品店、农资小超市,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南县57个新建和改扩建村全部设立了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室,建立科技服务队35个;县直部门共到村开展科技培训97场次,对农村妇女实行义诊12场次,建立村级图书室31个。
三、存在的问题
1、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个别村的文件档案、卫生打扫、场所管理不到位。办公场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场所仅仅开过几次会议,其应有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当前办公无场所、活动无阵地的村所占比重仍然较大,后期的建设任务还很重。据摸底,我市还有1164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占全市村级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下一步的打算和建议
一是继续要求各地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院落硬化、围墙与大门修建等附属设施的续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室内的规章制度;以乡镇政府名义统一办理地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尽快明晰产权及使用范围,力争把活动场所建设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作用突出的农村基层阵地。
二是坚持“一室多用”,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作用,规定活动场所及办公用品、附属设施均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出售和抵押,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市委组织部新编了《新农村建设制度汇编》,将下发到各活动场所。要求各村党支部利用崭新的活动场所,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各种活动,尽快使之成为农村党员群众培训中心、村民议事中心、群众活动中心、为民服务中心。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益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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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下达的建设计划(个) |
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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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实际确定的建设计划(个) |
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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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建成的活动场所数量(个) |
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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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计划完成数量(个) |
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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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活动场所平均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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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建筑面积(平方米)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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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建筑面积(平方米) |
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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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家具及办公用品配套的数量(个) |
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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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党旗配备的数量(个) |
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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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的数量(个) |
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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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设的数量(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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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开工的数量(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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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
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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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财政(万元) |
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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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党委管理的党费(万元) |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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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自筹及社会各方面捐赠(万元) |
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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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狭小的活动场所数量(个) |
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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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没有独立活动场所的建制村 |
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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