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建工作
一、党支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提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的意见,讨论和决定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发展新党员、有关干部选拔推荐等问题。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选优秀党员,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党课一般每两个月一次,党课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党课内容应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教育为主,也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拟定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确保党课质量和效果。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做好相关准备。
2、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民主评议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内容,应当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来确定和调整。
4、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作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5、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步骤。
6、支部将评议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分别做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组织除名等处理。
四、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2、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员因特殊情况外出来不及事先报告的,必须在外出后30日内准确详细报告有关情况。市外流入的党员,应当在活动地点相对稳定后15日内持党员有效证明(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手册等),到活动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根据党组织要求提供真实详细的情况。
3、党员外出流动,除临时性短暂外出只须开具党员证明信外,所在党组织都必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活动地点相对固定且流入地建立了党组织的,还应当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在流动期间要主动与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日常组织生活,每次返回流出地,主动交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党员在流动过程中,应当按时按标准向流出地或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的,可委托家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的,一般要按月交纳,也可每季度交纳一次。
6、流动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原则上回流出地党组织进行,但流入单位必须出具其现实表现鉴定。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单位参加评议的,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评议,评议后由流入地党组织将评议情况函告流出地党组织。
五、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入党程序主要包括: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对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5-7天的集中培训;
4、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5、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6、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召开党员座谈会、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并通过决议,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通过公示之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并作进一步考察;
9、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0、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1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六、党支部民主决策制度
1、党支部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才能作出决策。
2、党支部召开会议进行决策时,应由支部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到会,方可开会。
3、支部委员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本人对支部研究事项的意见,并表明本人的态度。
4、党支部研究决策时,与会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并举手表决,同意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结果方能生效。
5、党支部召开会议之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决策后,要广泛收集党员和群众的反映,不正确的要召开会议进行复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6、党支部进行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支部书记要认真综合其他成员的意见,做好引导工作,做到民主而不独裁、果断而不武断,最终形成正确意见。
7、党支部召开会议进行决策情况,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把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议事内容、决议等记录在案。会后不得更改原始记录。
七、村党组织“五个好”标准
1、领导班子好。
①领导班子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②班子结构合理,成员精干,廉洁勤政,奋发有为。
③党组织书记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2、党员干部队伍好。
①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大多数50岁以下的党员、干部能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或就业基本技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强。
②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落实,并能适应新形势不断创新。
③注重在优秀青年农民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
3、工作机制好。
①各项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运行比较规范,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
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
③有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设施齐备,阵地建设规范。
4、小康建设业绩好。
①村级经济发展较快,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村集体年纯收入和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基数、增幅居于本县(市)前列。
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好,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好或明显改善。
③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村风民风良好,社会秩序稳定。
5、农民群众反映好。
①村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
②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村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群众满意率在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