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修 铭
(2007年4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指示,落实《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益办发[2005]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上午,大家现场参观考察了万鑫水泥有限公司和东方水泥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扎扎实实地抓企业党的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了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刚才,桃江县委、灰山港镇党委、万鑫水泥有限公司党支部和东方水泥有限公司就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各区县(市)也介绍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做法,交流了工作经验。这些交流发言材料,既有经验的提炼和总结,也有理性的归纳和思考,这是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也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全市各级党组织在今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要很好地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近几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在册非公有制企业共779家,其中私营企业763家,外商投资企业16家。总注册资金71.42亿元,总从业人员5.86万人。规模以上企业235家,其中私营企业226家,外商投资企业9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总产值119.58亿元。非公有制企业在繁荣我市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党加强同非公有制企业广大职工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对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需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在非公经济领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载体。从我市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越来越与高新技术相结合,越来越与先进生产力相结合,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一支充满活力、极具潜力的重要力量。与此相适应,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卓有成效地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作用,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成为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已经成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保证和促进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快实现后发赶超、富民强市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党对非公经济组织的政治领导和经济监管,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得以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也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帮助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这既是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市实现后发赶超、富民强市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极其活跃的经济细胞,聚集了一大批新社会阶层和年轻、有文化、有技术的现代产业工人,他们是推进改革、繁荣经济、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转业复员军人转移到非公有制企业中就业。要更好地团结他们,激励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把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广大人员在内的一切力量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使他们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真正成为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实践证明,只有我们做好非公经济党建工作,团结包括新的产业工人和新的社会阶层等广大人员在内的一切力量,我们的党才会有更加坚实的阶级基础,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不可动摇的执政基础。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省委、市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发以后,各区县(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程明显加快。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了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从整体情况看,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展情况与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发展的现实相比,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覆盖面小,党建工作空白点多。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党组织组建率不高、覆盖面不大等问题。截至今年4月份,我市779家非公有制企业中仅有个别党员的有322家,没有党员的260家,二者占总数的74.7%。全市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或从业人员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235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已建党组织的只占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42.6%。235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没有党员的有41家,占17.4%,党员人数不到3名的有62家,占26.4%。131家符合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因种种原因还有33家没有建立党组织,占25.2%。全市各区县(市)委、乡镇街道党委、工业园区工委共向未建党组织的463家非公有制企业选派了278名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比率为未建党组织企业总数的75%,距离省、市委提出的扫除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盲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二是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单一、管理松散。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松弛,企业内部缺乏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懂经营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企业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机制还不够完善。企业党务工作者在企业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少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未建立一套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党内学习、生活和工作等制度。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量薄弱,企业党组织未及时掌握党员流入流出情况,未督促和帮助流动党员及时接转党的组织关系,致使部分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三是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党组织在积极探索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和实现途径上点子不多、方法不够,找不到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少企业党组织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效果的情况,存在党内活动与企业经济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相脱节的现象。加之部分企业党员的自豪感、责任感和奉献意识不强,“两个作用”的发挥不尽如人意。此外,我们的工作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工作推进不平衡等问题。
因此,客观地说,近几年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是我市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自觉性,扎扎实实把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省委、市委明确提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抓党组织组建工作为基础,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使员工在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切实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巩固和提高工作,做到组建一个巩固一个,规范一个提高一个,促进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切实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使所有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都能纳入到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中进行管理;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为重点,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联创活动和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最近,中央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把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作为组织工作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亮点工程之一,力争到党的十七大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通知精神,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为:今年5月底以前,具备建立条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全部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十七大以前,各区县(市)、工委所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明年3月底以前,全市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比例达到90%以上。所有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中进行管理。
全面推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的作用的基础。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有效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当前,我们工作的重点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特别是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今年“七一”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一定要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要抓紧提高组建率。各地要仔细排查,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应根据《党章》的规定,全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对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一家一家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规模较小的企业,可按就地就近原则,或建立联合党支部,或把党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在区县(市)有关部门、乡镇、工商联基层组织、商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党组织,或把党员划归当地党组织管理,实现组建工作的全面覆盖。今明两年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那些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培养党的力量,着重做好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为建立党组织打好基础。二是要抓紧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一般由所在地的乡镇、村、街道社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党组织领导。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由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商会党组织归口领导。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跨地域经营的,视情况可由各区县(市)委非公经济工委管理。各地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为原则,统筹考虑,明确和理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要按照《关于停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暂行办法》(益办[2002]56号),认真做好国有改制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撤消和变更工作,及时明确和调整党组织的职能和隶属关系,指导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确保党建工作的连续性。三是要做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各地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加强对各级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宣传,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要积极做好对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理直气壮地抓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力求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与活动,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的空白点,扩大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覆盖面。
(二)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巩固组建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规范党组织工作程序、运行机制、活动方式。要结合实际,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党员议事会制度和党工团企联席会议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等,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要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建设,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业主的支持,按照党建工作要达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活动、有阵地、有作用”的“五有”目标,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党组织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购置党建学习教育材料,配备党建教育音像设备,开辟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强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不断丰富党员活动内容,提高党员活动质量,促进党的活动正常化。在阵地建设工作中,企业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给予一定的支持。三要深入开展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主要内容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创活动和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四要建立数据信息库和工作通报制度。市、县两级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数据库,实现“一户企业一张表、一个区县(市)一个库”,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市、县、乡三级要分别建立党建工作台帐。要会同工商、税务、统计、经贸(工业)等部门,采取核对注册、部门联审、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办法,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地毯式”普查,做到企业性质、职工人数、经营状况、党员数量、组织设置、业主身份等“六个清”。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备案,实行微机管理,逐步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各区县(市)和有关工委要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进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将及时进行通报。
(三)要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者队伍。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选好配强党务工作者,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一要选好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应从企业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党员中选拔。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经过与企业的协商,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者选派。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一般可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业主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应设专职副书记。要防止和避免企业党组织家庭化倾向,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的数量不能超过50%。二要选派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有效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做好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要继续加大推行力度,注意总结经验,做好完善和提高工作。在选拔条件上,要坚持高标准;在选派方式上,要坚持因企制宜;在工作内容上,要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使他们真正成为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成为在非公有制企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员,成为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难题的协调员。三要重视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结合企业特点,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开展党建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此外,各级党组织还要关心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他们放手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要进一步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数量少,党的力量薄弱,党员先进性难体现,是制约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一个“瓶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一要强化党性教育。要经常性地进行党的宗旨理想、党员标准、党纪法纪、党的政策的教育。近阶段,要着重在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六个长效机制文件上下功夫。在强化党性教育的同时,要与时事政策教育、知识更新、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党员在生产经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本领,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二要集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中还存在部分“隐身党员”、“口袋党员”不愿主动向党组织亮明身份的现象。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7]14号),以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引导“隐身党员”、“口袋党员”主动向党组织亮明身份,教育、督促他们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参加党组织活动,确保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三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是关键。我们要立足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有计划地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同时,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断壮大党的力量。四要积极开展向非公有制企业推荐、输送党员工作。各地要通过举办党员就业推介会等方式,优先推荐党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尽一切可能,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没有党员和党员数量过少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区县(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要真正做到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党委职能部门和行业党组织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市)委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定期沟通研究,加强协调配合。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自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深入调研,办点联系,强力推进。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各自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摸清底子,建立台帐,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全力推进。要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每人联系一家未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组建工作难度大的企业作为联系点,帮助和指导其尽快建立党组织。对于组建工作难度大的企业,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出面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各区县(市)委组织部门也要选择一些未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联系点,帮助和指导其尽快建立党组织。要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及时总结和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要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应在企业内部妥善解决,鼓励企业业主从企业所创利润中给予必要的开支;党员交纳的党费可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大部分或全部返还企业党组织。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应从所管党费中适当拨补一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商,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妥善解决好党员活动场所、活动设施和必要的活动经费。
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其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促进企业发展的好经验以及业主理解支持党组织工作、做大做强企业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扎实工作,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努力开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七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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