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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的意见
发表时间: 2007-12-03   文档来源:本站原创    正文字体: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部门

在人才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的意见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企业工委、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工委、益阳高新区工委组织部(组干科、党建科、党群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动人才工作新格局和新机制的形成,促进人才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为我市推进“三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部门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的重要意义

    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实现党对人才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人才工作围绕中心、服务于科教兴市战略的必然要求;是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形成人才工作强大合力,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必须要求。近年来,我市人才工作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人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部门分割、沟通不畅、力量分散等体制机制问题。组织部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按照科学人才观和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要求,认真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尽心尽职,迎难而上,敢于突破,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坚持市场化方向,着力推进人才工作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为各类人才提供创新创业、施展才华的舞台,把各类人才凝聚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事业中来。

    二、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积极构建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宏观调控,协调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问题,大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有效性,切实提高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决定和部署,切实把党管人才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牢牢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

    2、坚持统分结合。研究梳理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讲究工作方法,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强大的人才工作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3、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区各系统的工作实际及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提供各类服务。

    4、坚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重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制和方法,实现人才效益的最大化。

    5、坚持实行依法管理。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主要任务

    (一)进行统筹规划,明确人才工作发展目标

    牵头制定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着眼于人才培养、引进、评价、选拔、流动、配置、激励和保障等环节,牵头抓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统筹和落实,逐步建立系统完备的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

    制定人才工作年度计划。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不断变化的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人才工作年度总体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二)加强人才工作机制建设,推动人才工作体制运转

    加强人才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在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会议,研究决定人才工作重大问题。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才工作的相关情况。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对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通报。建立督查调研机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指导。

    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办公室的作用。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与领导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共同对人才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对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将有关情况提交领导协调机构会议审议,并督办议定事项。

    加强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人才工作。指导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基层单位确定人才工作联络员并加强培训,逐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网络。

     (三)整合各方力量,突破人才工作的瓶颈问题

    发挥组织部门的整体功能和工作优势。定期在组织部门内部通报人才工作情况,将人才工作与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以党建工作全覆盖带动人才工作全覆盖的工作模式,不断丰富党管人才的实现形式。

    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开展人才工作合作。确定重大调研课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加强系统、行业对区域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人才工作系统、行业及区域合作。牵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等人民团体以及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等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在人才工作中的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工作新格局建设。

    (四)积极提供服务,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环境

    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加强联系制度建设,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有效服务;加强优秀人才思想建设,着力提高各类优秀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强化人才安全意识,建立优秀人才的安全保障制度。

    推动设立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保证人才工作的有效投入。积极宣传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积极主动地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人才工作的正常开展。

    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宣传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才工作的理论成果、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五)开展考核评估,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实效性

    建立人才工作责任制。根据各地区各系统工作实际,分别制定“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度,将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开发项目落实、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人才资金投入等方面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

    开展人才工作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作为对各地区各系统组织工作考核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以达到褒扬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对在人才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全市组织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对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干部工作、组织工作和人才工作。要像重视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一样重视人才工作,关心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组织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为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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