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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hnredstar.gov.cn 2007-12-04 来源:
 

 

    湖南日报12月3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11月3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从2008年1月15日起,凡全省范围内流通的无合格证烟花爆竹产品,一律视为不合格产品或非法生产产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通知指出,今年1至10月,全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51%%,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但进入11月以来,已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明显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要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认真梳理研究前一段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无法整改的,当地政府要将其予以关闭,安监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四超二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范围和改变生产工艺、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违章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对存在“四超二改”等违规违章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罚。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级政府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对非法生产现象严重、事故多发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监管力度,严格推行烟花爆竹产品合格证制度,严防非法产品上市流通。

  通知还要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依法从严查处非法买卖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堵塞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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