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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使用证明》填写说明  
红星网韶山分站 2008-04-29 来源:韶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单位名称、电话栏:按实际情况填写;

2、地址栏:填写与产权证相符的详细地址,即XXXX号;

3、用途和实际使用面积栏:一般填写“办公”,按实际使用面积填写;

4、产权归属栏:按实际情况填写;

5、使用关系栏:单位自有产权的填写“自有”,租赁的填写“租赁”;

6、使用期限栏:单位自有产权的填写“永久”,租赁的按租赁合同填写;

7、产权单位证明栏:由产权单位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8、主管单位证明栏:由主管单位填写“情况属实,同意上报”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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