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伟人毛泽东 | 基层党建 | 干部工作 | 宣传窗口 | 绩效考核 | 机构编制 | 共建韶山 | 远程教育 | 新农村建设 | 韶山青年 | 韶山风貌

公告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

 

韶山市在村主职干部中...

 

韶山市公开选拔副科级...

 

关于公开选拔优秀乡镇...

 
     您的位置:湘潭分站 > 韶山分站 > 组织机构 > 机构编制 > 机构编制 > 机构动态
  韶山市人民政府机构变更及机构改革情况(1991-2005)  
红星网韶山分站 2008-04-29 来源:韶山市编办
   

韶山市政府机构变更及机构改革情况

19912005年)

 一、1991-1993年机构变更

1991年成立韶山市,湘潭市机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韶山市党政群机构设置的批复》(潭编办发[1991]34号)。确定我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为33个,编制290个。1991-1993年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未发生变化。由以下33个部门组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劳动人事局、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委员会)、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物资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财贸委员会、市商业局、市粮食局、市乡镇企业局、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教局、市卫生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市广播电视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国土管理局

二、1994年市人民政府第一次机构改革

根据潭市发(199411号文件精神,进行了韶山市党政机构改革,下发了韶发(199413号文件,改革后,政府工作机构设置24个,其中政府组成单位19个,工作机构5个。

 政府组成单位(19个)

 政府办公室、计划统计物价局、建设环保局、科学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监察局、审计局、财贸办

政府工作机构(5个)

 城乡企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局、地方税务局、粮食局

说明:

1、将计划经济委员会、统计局、物价局合并成立计划统计物价局;

2、调整农村经济委员会,职能归到市政府办公室;

3、将文化教育局文化职能划出成立教育局;

4、将科学技术委员会与技术监督局合并成立市科学技术监督局;

5、调整市建设委员会为市建设环保局;

6、市财贸委员会改为财贸工作办公室;

7、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

8、将经委的职能划归乡镇企业局,成立城乡企业局;

9、撤销市商业局,其行政与行业管理划到财贸办公室;

10、物资局成建制转为总公司;

11、新设立市地方税务局;

12、将编办与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13、将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文化体育局、农业机构管理局、畜牧水产局、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改为事业单位。

三、1995-2001年机构变更

1995年,政府机构设置不变。

19966月,撤销市城乡企业局,成立市经济委员会和市乡镇企业局,经济委员会为政府组成单位,乡镇企业局为事业局,市财贸工作办公室退出政府组成单位,为政府直属机构。

19968月,市计划生育局更名为计划生育委员会。

19969月,在文化体育局加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

 19978月,撤销市科学技术监督局,设立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市技术监督局。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加挂市科学技术协会牌子)为政府组成单位;市技术监督局为政府工作机构。

19978月,设立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加挂中共韶山市委农村工作部牌子),为政府工作机构。

1998年,政府机构设置不变。

20004月,成立市招商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20009月,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定为政府直属机构。

2001年,政府机构设置不变。

四、2002年市人民政府第二次机构改革

韶山市于20019月开始至20026月仅用9个月时间全面完成市乡两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

改革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为22个,其中工作机构20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市政府承担行政职能的科级事业单位13个。

1、工作机构(20个)

政府办公室、计划统计物价局、建设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经济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粮食局、监察局

2、部门管理机构(2个)

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管理)、环境保护局(建设局管理)

说明:市监察局与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占政府机构限额。市经济局加挂市招商合作局、市乡镇企业局牌子。保留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运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的主管部门,与市建设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承担行政职能的科级事业单位(13个)

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旅游局、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局、畜牧水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档案局、商业贸易局、规划局(副科级)、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副科级)

说明: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与中共韶山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文化体育局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市商业贸易局加挂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牌子。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是市住房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房产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五、2003-2005年机构变更

20032月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政府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0049月将市规划局升格为承担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410月,政府根据潭办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对政府机构进行了第三次机构改革。调整了部分单位职能和名称:计划统计物价局更名为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局,仍为政府工作部门;计划生育局更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仍为政府工作部门;将行使行政职能的市商业贸易局改组为市商务局,变成政府工作部门;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政府工作部门;将政府法制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部门管理机构。

20056月成立市城区景区行政执法局(加挂韶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政府组成部门。

   

 
    发表评论  
 

| 网站简介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 版权所有: 韶山市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地址: 韶山市行政中心 |

中共韶山市委主办

电话:0732-5682523 传真:0732-5690040

请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 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