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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告知书  
红星网韶山分站 2008-04-25 来源:韶山市编办
   
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告知书

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⒈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⒉有规范的名称;

⒊有规范的组织机构;

⒋有稳定的场所;

⒌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⒍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⒎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经费来源;

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⒈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⒉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⒊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批复;

⒋事业单位组织章程;

⒌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⒍拟登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包括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寸照片三张);

⒎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⒏个别单位需提交资质许可证等其他材料的,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

三、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程序

⒈申请;

⒉受理;

⒊审查;

⒋核准;

⒌发证;

⒍公告。

四、收费标准

⒈设立登记费300元;

⒉公告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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