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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组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  
红星网韶山分站 2008-05-1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组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

 

2008051821:4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组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今天(18)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通知要求,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地方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在京机关单位、中管企业的,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后,通过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交中央组织部,也可由所在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通知指出,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也可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请各地各部门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中组部还公布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传真电话:0105858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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