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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红星网湘潭分站 2008-11-14 来源: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湘潭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潭市发[2008]24号、《湘潭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潭办发[2008]27号、《湘潭市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潭办发[2008]28号、《湘潭市县市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潭办发[2008]29号(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领导班子考核细则》、《领导干部考核细则》、《县市区考核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2008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定于12月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今年纳入绩效考核的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共计94个,其中县市区5个,市直单位74个,市人大、政协委室15个(名单见附件一)。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党政领导干部,由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领导班子考核细则》、《领导干部考核细则》、《县市区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2008年度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花名册》(见附件二),经考核组审核后确定。 

  二、考核时间步骤 

  2008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从12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2月底完成。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动员阶段(2008年12月上旬) 

    1、召开全市2008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会议,部署年终考核工作; 
    2、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 
    3、从有关部门抽调考核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各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二)单位自评阶段(2008年12月上旬) 

  各县市区根据《县市区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市直各单位根据《领导班子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评。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主要说明工作目标评定档次的依据和理由。 

  (三)全面考核阶段(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1月上旬) 

  1、考核组考核(2008年12月中下旬) 

  A:县市区考核组考核的方法和基本程序: 

    (1)召开全县(市、区)干部群众测评会议,对县市区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县市区副县级以上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市、区)直部门党政正职、60名以上县(市、区)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干部代表。测评分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测评和县(市、区)干部群众测评两个层次进行(见附件三表一、二); 
    (2)听取各县市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汇报; 
    (3)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情况逐项进行考核,必要时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4)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对测评对象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单位干部职工在30人以内的,原则上全部参加;30人以上的,科(股)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其他人员由考核组在单位干部名册中随机抽取,总人数不低于30人(见附件三表三); 
    (5)考核组汇总考核组考核情况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提出考核意见,并形成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汇报,简要说明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提出的考核档次意见的理由。 

  B:市直考核组考核的方法和基本程序: 

    (1)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纳入考核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干部单位职工在50人以内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50人以上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单位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他人员由考核组在单位干部名册中随机抽取,总人数不低于50人(见附件三表四、表五); 
    (2)听取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汇报; 
    (3)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单位工作目标项目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同时,根据各相关单位提供的扣分依据,对自身建设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记分考核,必要时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4)考核组汇总考核组考核情况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提出考核意见,填写《2008年度湘潭市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表》、《2008年度湘潭市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考核组还应逐个单位形成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汇报,简要说明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考核组提出的考核档次意见的理由。 

  2、有关部门考核提供情况(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1月上旬) 

    (1)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市直单位的工作目标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自查上报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环保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等相关部门审核,其中相关统计指标报市政府审定; 
    (2)工作目标中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市重点工程办组织进行考核; 
    (3)省政府8件实事和市政府10件实事考核目标,由市落实省政府8件实事和市政府10件实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4)“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考核等有关工作由相关机构组织进行考核; 
    (5)市纪委、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综治办)、市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口和计生委、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考核办法和细则中规定的应加减分情形,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书面提出意见交市绩效考核办; 

  3、领导班子正职对班子其他成员的考核(2008年12月中、下旬) 

  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进行考核计分后,填写《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考核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计分表》(见附件四),在考核组考核时交考核组。 

  4、市级领导对领导班子正职进行测评(2008年12月中、下旬) 

  5、召开述职测评大会,组织实施第二次社会公认评估(2008年11月下旬或2008年12月) 

  (四)整理、审定考核结果阶段(2009年1月中旬至2月中下旬) 

    1、汇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和数据,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2、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情况; 
    3、市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阶段(2009年2月下旬至3月) 

    1、对诫勉、免职人选进行考察; 
    2、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3、市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运用情况,作出奖惩和诫勉、免职决定; 
    4、市委召开2008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讲评大会,进行讲评,宣布结果。 

  三、要求和纪律 

  1、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对2008年度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面面俱到,不搞形式主义,重点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各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形成不超过3000字(县市区不超过5000字)的书面总结材料,在考核组考核时一并交考核组,同时将电子版本于2009年1月5日前发送到绩效考核办电子邮箱:xtjxkh@126.com; 

  2、各单位要按照考核办法和文件要求,核对好纳入考核的班子成员名单,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按文件所附的测评表的格式印制好有关表格。其中,纳入本年度考核的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名单(样表见附件二)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绩效考核办公室。同时,请各单位准备1-2个测评用的投票箱。考核的日程由各考核组安排,具体另行通知,或登录http://www.51jxkh.cn查询。 

  3、负责审核认定统计数据和提供考核情况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负责地书面提供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实行考核预告制。考核组到各单位考核前,在醒目位置张贴考核预告,公布考核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 

  5、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组成员要在形成的书面材料、表册上签名,对考核情况负责,由考核组组长负总责; 

  6、各战线、各部门组织的其他工作考核,原则上应纳入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7、为了确保对各单位所归口管理的正县级单位的副县级以上实职和下属副处级二级机构负责人评估的公平性,今年增设在其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原则上选取30-50个左右测评样本量)开展的专项测评,按权重计入该领导干部年度测评总分,具体实施将另行通知。 

  8、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并进行监督,在市绩效考核办设立举报电话(8583283),受理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举报,对违反规定的,由市绩效考核办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调查核实。 

  四、其他有关问题 

  1、市人大党组、政协党组负责对各委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交市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各民主党派机关的绩效考核由各民主党派自行组织,市委统战部负责进行指导把关。 

  2、已经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由市绩效考核办按《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考核结果直接确定。未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市委委托各县市区委、单位党组(党委)考核,提出其考核等次意见,这类人员的优秀等次和嘉奖以上奖励人员比例不再单列; 

  3、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表待考核等次确定后,由各单位政工部门统一报送考核办(2009年4月底前); 

  五、组织实施 

  全市绩效考核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绩效考核办负责日常工作。考核组成员由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由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分成七个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绩效考核办联系(电话:8583283)。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和有关动态以及相关表格电子版本,可登陆湘潭绩效考核网(http://www.51jxkh.cn)查询和下载。通知要求报送的各种资料请另将对应电子版本以拷盘形式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市绩效考核办。(上报资料接收邮箱:xtjxkh@126.com) 


                   湘潭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 

点击下载:
附件一.doc
          附件2.xls
          附件三.rar
          附件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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