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0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与职位表
全市计划招考法院工作人员23名,招考检察院工作人员11名。
具体职位及条件见2008年湘潭市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也可查询: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
湖南法院网(http://hunanfy.chinacourt.org)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hnjcy.gov.cn)
湖南红星网湘潭分站(http://www.hnredstar.gov.cn/xiangtan)
市人事局网(http://www.xtrsj.gov.cn)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5日至4月5日。
2、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资格初审分别由省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检察院商招考单位进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7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22日至25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须交纳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其他事宜
1、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2、笔试科目: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检察业务(含侦查、民事检察)、计算机、财会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考试范围参照《湖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执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主要为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需要确定。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报考计算机、财会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测试该职位的相关知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用普通电脑或亚伟速录机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时看文章打字、听录音打字二部分,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要求电脑打字速度80字/分钟以上,亚伟速录120字/分以上,职业技能测试按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3、笔试时间:2008年4月26日。考试地点定于长沙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后的1-2天内进行。
4、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人选中分职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又没有递补人选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项目与标准: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其中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考生,还要求男性身高为1.65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56米以上;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6、其他有关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法院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7、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湘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32-8583280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0732-8553268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0732-8514613
附:2008年湘潭市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008年湘潭市考试录用检察院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200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