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县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选拔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对全市副县(处)级后备干部进行集中选拔,对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集中调整,建立新的副县(处)级后备干部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调整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6、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统筹管理的原则。
二、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和资格如下:
1、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一般应担任科级正副职领导职务,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注重从有基层领导或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身体健康。
3、按中央、省委有关规定,2008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进入考察范围、未能选拔任职的人选,经考察没有影响任职的问题的,应列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名单。
4、2002年集中选拔调整列入县处级后备干部库人选及此后至通知下发前由市委组织部补充批复的后备干部人选,其后备干部资格自然中止。
三、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各单位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下达。呈报的建议人选方案超过规定数量或未能按结构要求配备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1、市直单位后备干部数量,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1:1(2-7人)的数量确定(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
2、后备干部一般以35岁至40岁的干部为主体,35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女干部的比例一般不能少于20%;党外干部要有一定的数量。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四、选拔调整的程序和步骤
1、民主推荐和考察。各单位委根据数量结构和选拔条件资格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后备干部考察对象人选,经组织考察、多方酝酿、党委(党组)研究、地方和单位范围内公示等程序,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向市委组织部呈报。
2、审核和情况了解。市委组织部根据对呈报方案的结构、数量及建议人选的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走访、了解、核察。
3、部务会议决定、公示和批复。市委组织部对呈报名单进行研究讨论,决定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向各地方批复。
4、建档和建库。市委组织部决定和批复的人选,建立全市副县(处)级后备干部档案和新的后备干部信息库。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通知的数量结构要求和选拔程序步骤,认真做好后备干部选拔调整工作。选拔的后备对象要充分体现民意,走群众路线,防止和克服由少数人选拔和在少数人中选拔的现象;同时,选拔后备干部要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特别是要严把政治关。要及时报送好有关材料,包括各单位呈报的建议人选名单、《后备干部名册》、《后备干部登记表》及考察推荐材料。
2、此次集中调整后,各单位可以根据后备干部队伍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补充,实行动态管理,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3、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探索和建立后备干部培养锻炼、提拔使用的新机制。后备干部选定后,组织部门和各地方、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结合干部德才条件和个人特点,确定好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提拔担任党政领导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上派下挂干部、党校青干班学员等,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派;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采取岗位轮换、干部交流、安排常务副职或重要岗位、参与中心工作或急难险重任务等措施,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
4、请各单位将本次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选拔调整的情况和对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一并报送,请于10月底前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周刘波
联系电话:8583276 13907322789
相关表格和文件请登陆湘潭红星网(www.xtzzb.cn)公告通知栏下载。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6日
下载:后备干部简要情况登记表
后备干部人选名册
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