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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首次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考试举行--彭宪法等市领导巡考,1951人参考  
红星网湘潭分站 2008-06-15 来源:
 

考生步入考场

市委书记彭宪法等市领导巡视考场

市委书记彭宪法等市领导在电子监控室察看考场情况

 

    6月15日上午,我市第一次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在市一中举行,我市共有1951名干部参考,整个考试组织严密、考风良好、秩序井然。市领导彭宪法、曹炯芳、毛腾飞、周巧艺和彭雁峰等到考场巡视。

    为促进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去年8月,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并下发了《湘潭市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任职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1次,凡提拔担任正、副县(处)级职务(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今年7 1日起,对未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一般不得提拔。这一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是市委、市政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转变干部队伍的学风、提高理论学习质量、较为科学地评价学习效果具有积极的作用。

    这次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干部参考的积极性很高,报考人数达1951人。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考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编印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主要依据,涵盖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党的学说、党的建设和党的纪律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和领导科学;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为合格。凡考试合格者,其任职资格从参加考试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据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考试制度的顺利实施,今年年初,市委组织部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干部教育培训任职资格和〈湘潭市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了“未取得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的,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呈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原则上不予讨论”、“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取得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取得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在提任后一年内仍未达到要求的,不予正式任职”等要求。今年71日开始,市委、市委组织部将严格按上述规定操作,运用好考试结果。

    市委对这次考试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彭宪法在考场巡视时说,他非常高兴看到通过这次考试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学习热情。他强调,通过这样的考试能够带来多方面的好处,一是有利于促进广大干部更新知识和思想观念,以不断适应自身工作的需要;二是有利于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更新知识、观点、观念,以更好地服务于当前的“两型社会”建设;三是有利于在干部队伍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建设;四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理论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就是基于以上考虑。

 (湘潭日报  龙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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