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的农村党员长期外出搞工副业、从事长途贩运,这些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答:党员外出,应向党支部请假,说明理由,取得党组织的同意。党支部要分别情况,采取多种办法,解决他们过组织生活的问题。
对成批外出的党员,如建筑队等,可按照党章规定,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从业单位或地点比较固定,应将组织关系集体转出,由从业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领导。外出时间不足半年,或从业单位、地点不固定的,由原单位党组织领导。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至少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以及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
党员外出当合同工临时工,时间较长,距原党支部所在地又较远,应让他们携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临时编入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党组织。
对从事长途贩运等活动、长期在外的党员,党支部应根据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回来过组织生活。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回来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以建立书信联系制度,让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按期交纳党费。
对于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应对他们进行教育。教育无效的,要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问: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已经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了,为什么还要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呢?
答:这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或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委或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等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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