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拟从7月下旬开始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文字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10篇左右。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务。
二、选调程序
1.报名。市州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请登陆
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省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报名。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请下载《省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省委组织部人事处报名。
2.组织推荐。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本市州报名情况,可采取直接推荐或竞争性方式选拔推荐5人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调考试;省委组织部人事处根据省直单位报名情况,可采取直接推荐或竞争性方式选拔推荐50人参加选调考试。
3.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以笔试为主、面试为辅的方式,共安排3场考试。
(1)命题作文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30名进入文字综合能力考试的人选。
(2)文字综合能力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命题作文考试成绩占50%、文字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20名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90%、面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12名考察人选。
5.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6.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人事处将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报部务会研究,确定10名拟跟班试用人选。
7.体检。组织拟跟班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8.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拟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处室跟班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可以从考察未试用人员中递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3日至8月5日。
2.报名地点:各市州委组织部(详见附1);省委组织部人事处(韶山北路一号省委大院一办公楼327房,电话:0731?82217837)。
3.所需资料:
(1)《省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10篇左右;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1:
各市州委组织部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附2:
《省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人事处
200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