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目内容录制顺序
1、60秒彩条,伴音1KHZ,0VU±1VU;
2、30秒黑场;
3、全国远程办下发的规定片头;
4、节目内容(伴音平均电平:语言-7~ -3VU,瞬间最大值允许达到0VU,音乐-7~0VU,瞬间最大值允许到+3VU(VU单位参照放像机声音标准单位);
5、片尾最后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制”字样,静帧2秒以上;
6、30秒黑场。
7、空白内容
二、注意事项
1、节目声音全部录制在1声道
2、整个节目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比如一个节目原来是50分钟,则要分成上下两集并标注清楚,上下两集结合部分不允许有重复帧。
3、制作完成后倒带至第一帧
4、制作完成后详细记录节目的具体时长,如28’56”。
5、声音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
6、声音和画面同步(配合协调一致)。
7、图像画面(特别在编辑点)稳定,无跳动、闪烁和变色,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
8、、其他要求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规范》电视节目制作要求。
三、时间要求 10月25日制作完成并送交省资源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