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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联系县处级领导班子制度

 

为了加强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了解、考察、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健康运转,整合干部管理资源与力量,延伸干部考察触角,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联系县处级领导班子制度。

一、联系范围

市委组织部领导分别联系县市区和市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科室分块联系市属正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联系任务

1、联系领导班子主要了解以下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情况,团结协作和整体功能运行情况,工作实绩,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2、联系领导干部主要了解以下情况: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家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情况等。

三、联系方式

1、参加联系单位的有关会议和活动。联系人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督促其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应邀参加有关党组(党委)会议,指导督促其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特别是加强用人行为的监督;应邀参加述职述廉会议和其他有必要参加的工作会议,努力全面了解情况。

2、开展走访、谈心活动。联系人要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多与联系对象接触交往、交心谈话,做到每月到联系单位走访1-2次,每半年与领导干部交心谈话1-2次,每年到领导干部家里走访一次以上,力求全面、细致、深入、准确了解掌握情况。

3、协助做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联系人要督促联系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时将个人重大事项向有关部门报告。

联系人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重要会议,事先要与本部相关科室或市纪委衔接,并向分管部领导报告。

四、联系成果运用

1、建立联系情况综合分析制度。部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联系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联系情况,对经过核实的情况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联系人平时掌握了解的有关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部领导报告。

2、建立警醒谈话制度。联系人发现联系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分管部领导,根据部领导安排找联系对象警醒谈话,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警醒教育。

五、纪律要求

1、联系单位党组(党委)要提高对联系工作的认识,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联系人履行职责,不得抵制、干扰和影响联系工作的正常开展。

2、联系人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做到六不:不干扰联系单位工作,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联系单位宴请和红包,不泄露组织人事机密,不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不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谦虚谨慎,公正平等,廉洁自律,以良好形象取信于联系对象,确保联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市委组织部部机关干部联系县处级领导班子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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