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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组织部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本部各科、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组织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市委组织部决定今年从部机关选派5名干部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挂职锻炼,县市区委组织部各选送1名干部到市委组织部挂职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既出成果,又出人才;既出实绩,又出干部的思路,突出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组工队伍。通过上下互派干部挂职,加强组工干部的岗位锻炼和实践培养,进一步改进作风,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不断增强组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加强组织部门情况交流,促进组织工作上下联动,强力推进全市组织工作,争创全省一流业绩。

二、挂职干部条件

1、德才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

4、市委组织部机关从优秀副科长中选派,县市区委组织部选送到市委组织部机关挂职的干部要求有2年以上组织工作经历。

三、挂任职务和职责

市委组织部机关选派优秀的副科长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挂职担任组织部长助理,参加县市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协助部长工作,受部长委托负责处理有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市区委工作大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2、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培养群众感情,丰富基层阅历,不断提高做好基层工作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站在全市组织工作的高度,加强上下联系,传递外部信息,协助县市区委组织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奋力创先争优;

4、挂职期间,牵头完成一个调研课题,牵头或协助完成一项特色工作,挂职期满撰写一篇述职报告;

5、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市区委组织部选送优秀干部到市委组织部机关科室挂职担任科长助理,根据科室职责和干部条件,由挂职所在科室合理确定挂职学习期间的工作安排,明确相应职责。

上下挂职干部的职务任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文。

四、挂职时间和待遇

挂职时间为6个月,即200741930。挂职期间的待遇:

1、挂职干部不占挂职单位领导职数,在挂职期间享受挂任职务待遇。在原单位保留职务职级,享受同职干部同等政治和福利待遇;

2、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不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工作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由原单位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挂职单位组织生活;

3、挂职干部的生活、交通等补贴,由原单位按财政规定的出差标准执行。

五、挂职管理和纪律

1、挂职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2、挂职干部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挂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挂职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

3、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廉洁从政,不准违反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不准向挂职单位提无原则的个人要求,不准在人事方面打招呼,跑风漏气;

4、挂职单位要积极支持挂职干部工作,切实关心挂职干部的生活。原单位要经常了解和关心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5、挂职干部挂职期满,要写出述职报告,挂职单位负责做出书面鉴定,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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