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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六管齐下强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我市出台文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出硬性规定。与此同时,受林武书记和张硕辅代市长委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春阳主持召开常委办公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部署,采取六条措施予以强力推进。

    一是站在新的起点上齐抓共管流动人口。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措施,把做好新形势下的“流管”工作作为管理社会、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的根本举措,下大力抓紧抓好。二是建立 “流管”工作新机制。市里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硕辅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春阳,副市长王善明,市政府副巡视员、公安局长杨建杰任副组长,市直12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都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三是建立基层“流”管工作网络。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各个社区(居委会)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流管”中心(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当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数据库。四是配齐“流管”工作人员。公安部门按照社区警务建设的要求,对每个社区配备1名以上社区民警。各县市区抽调专人到基层从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五是提供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财政每年为所属的“流管”办公室安排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代征的有关税款安排20%、代收的有关费款安排40%作为专项工作经费。六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制定下发有关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流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对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从严追究责任,直至将主要负责人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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