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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怀化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让低收入家庭安居乐业
记者:谌芳荣 通讯员 廖家南   边城晚报   2008-07-10


     边城晚报讯   7月7日报道了《〈怀化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的消息,对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等进行了报道,但仍有不少读者对有关政策不甚理解。8日,记者就读者关心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怀化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怀化从2005年开始实施困难群众廉租住房保障,成立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怀化市廉租住房工程建设项目部,具体负责廉租住房工程建设工作。多年来,怀化年年如期完成上级既定任务,2007年,省里下达给怀化廉租住房建设住房为5000平方米,全市实际投入468.7万元,筹建廉租住房1.1万平方米,共为300余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超额完成了任务。但就怀化城区而言,由于条件的制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较为单一,一直以发放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几乎为零。

    《怀化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施行后,城区廉租住房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更多,将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方式。货币补贴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以满足城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解决其住房问题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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