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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通道县不断完善干部能“下”的制度和机制,疏通出口,使干部“下”得自然,“下”得顺理成章,“下”得规范合理。
严肃干部纪律,让违法违纪者“下”。对违法违纪的干部,坚决予以相应的政纪处分,甚至是降级、撤职和开除。通过对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离任审计和届中审计,凡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作出调整。两年来,共有4名违法违纪的干部被降级、撤职和开除处分。
完善干部辞职制,让符合条件者“下”。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办法,让符合条件的干部主动地辞去职务。年初,县委常委会接受一名副局长的辞职请求,同意免去其领导职务。
执行干部任期制,让达到年限者“下”。采用到龄切线、任职年限等做法,让达到规定年龄界线的领导干部退二线,让达到任职年限的领导干部退二线或转岗,退二线后一般不参与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不占用单位领导职数。两年以来,共有53名到龄,17名任满年限的领导干部办理了退二线手续。
实行定期考察考核,让群众不满意者“下”。通过组织考察、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民意测验、民主测评以及群众反映等多途径,发现工作不称职、组织纪律松散或是存在一些问题和错误,但还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对其进行谈话诫勉,限期改正,不改者免去职务。年初,县委根据2007年底班子考察情况,对部分班子进行调整,对1名不称职的一把手做出免职处理。
推行试用期制,让不合格者“下”。干部正式任职前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对试用不合格、不胜任者及时作出调整,或是延长试用期,或是把他们及时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两年来,对71名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进行试用一年(包括6名公选领导干部),目前已有18名试用期满,经过考察都能胜任现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