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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怀化市鹤城区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创新选拔任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努力充实基层组织力量。
一、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新选拔任用机制。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充实人员到基层一线。加大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机构编制改革调整力度,重点精减七站八所工作机构,对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每年择优选派15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充实到社区和农村工作,不但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基层缺乏人才的问题,还真正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的目标。二是精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一线。区委出台了《关于选调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社区(居民)管委会工作的决定》和《关于选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决定》,以分期分批的形式,支持和鼓励经验丰富、表现优秀的区直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区委将选调、选派任务分配到各部门单位,对选派到“城中村”和市、区两级新农村示范村的干部,由区委组织部提出方案,确定人选,经考察后报区委审定;对选调到社区和选派到其他村的干部,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办法,由单位提出方案,确定人选,经考察后报区委组织部审定。三是选聘大学生到基层一线。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每年选聘20名以上的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和农村工作,对自愿报名到农村工作的还将适当加分。到目前,全区已选调102名干部充实到社区工作;选派29名区直机关副科以上干部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选聘55名大学生到社区任职或任“村官”,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
二、强化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创新管理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的决定》,明确规定,对选调、选派和选聘到基层工作的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和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对选派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干部,明确任职时间为2年,试用期为半年。对选调到社区工作的干部和选聘的大学生,明确试用期为1年。同时,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和他们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其政治经济待遇挂钩。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城市工作办公室、区农办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分别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并按20%的比例进行评优。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月出勤少于22天,年总出勤天数达不到要求的年终不得评优;在任职期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明确相应职级待遇;对群众公认度高、实绩特别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对违反组织纪律、干部群众反映差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给予撤职处分并登记备案,三年内不得呈报为提拔使用对象;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按有关纪律和法律严肃处理。自考核以来,有3名干部受到通报并进行了调整,有10名干部因工作政绩突出,符合条件,被提拔为正(副)科级干部。
三、配套相关政策,创新激励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新任(进)人员到基层锻炼。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外县市人员调入、新录用人员以及连级(含连级)以下军转干部、复退军人进入行政事业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序列,年龄在30岁以下的,首先要到街道社区或农村工作1?2年;近三年提拔的35岁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到街道社区或农村工作,接受锻炼;作为党政一把手人选的,原则上要有基层工作经历,以后35岁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原则上不能提拔使用。到目前,已有234余名新任(进)人员到基层锻炼,在全区干部中掀起了到基层创业干事的热潮。二是进一步明确政治待遇。对选调到基层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工作期满1年且表现优秀的,经定向考试,每年从中择优录取10人解决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中在农村工作的,只要工作时间满2年,就具有调入乡镇机关工作的资格;对选聘到基层工作的大学生,试用期满1年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解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对选派到基层任职的区直机关干部,现实表现好的,可明确副科级干部。同时,明确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出现领导职位空缺时,优先从优秀选调选派干部中提任。三是进一步明确经济待遇。明确规定对选派到基层任职的干部,除党组织关系转到任职基层党组织外,其行政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任职期间,按出勤天数由财政每天给以6元的生活补贴,每月给以100元交通费补贴。对选调到基层工作的干部,建立了工资统筹支付制度,由财政承担政策性部分,差额部分由和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筹资落实,从而有效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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