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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确保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中共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委采取三条措施,切实加强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目前,全县拥有一支近3000人的高素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管理。县委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把发展党员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每半年督促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督促情况在全县通报,对在年底考核完不成工作目标的基层党组织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党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资格。县委组织部确定专人负责抓发展党员工作,并分期对基层党委的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印制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在全县形成了一支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专业队伍。
二是拓宽培养渠道,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县委组织部规定,每个基层党支部要按与现有党员大体相当的数量,将一批思想比较进步的党外群众登记造册并由团组织或党小组推荐,党组织审查,将其中有培养前途的列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后备对象。同时,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契机,对已定为后备对象的按照就近培养的原则,确定专人负责,有意识地引导他们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激发他们追求进步的政治热情,在适当时机将其中的优秀分子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须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设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卡,将卡片填上联系人的姓名挂在党员活动室的墙上,督促联系人切实担负起培养责任。
三是坚持凡入必训,切实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县委规定:凡属入党发展对象都必须经过县委党校或乡镇党校的集中培训,不经培训的一律不得作为发展对象。目前,全县形成了县、乡两级党校集中培训网络,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进行了7天以上的集中培训,其中国家干部职工必须进县党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