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党委组织部:
请你们对本系统本部门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情况认真汇总、登记,按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和在1000元以下,分别建立交纳“特殊党费”党员名册(党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交纳“特殊党费”金额),及时更新维护,务必做到一个不漏。请将交纳“特殊党费”党员名册上报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日后据此开具“特殊党费”正式收据。
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8日
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名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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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码 |
交纳“特殊党费”金额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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