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电 话 通 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党管(组织)科,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为做好党员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中央组织部组织局下发的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临时收据(内容)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接收党员“特殊党费”时向党员开具。
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临时收据(内容)
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
2008年5月26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收缴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时,可按下列内容出具临时收据。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
2008年5月24日
临时收据
今代中央组织部收到XXXXX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XXX元,特致感谢。
XXX党委或党委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
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数 |
|
各级收缴“特殊党费” |
|
交纳1000元 以上的 |
的累计额 |
已汇入中组部党费账户的 |
|
|
|
|
|
注:1、本表统计时间截止为每天上午10:00(星期六、星期日可不填报)。
2、每天11:00前请将本表传真发给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0731-2215533)。
3、5月26日(星期一),因特殊需要,请务于上午09:00点上报数据。
4、请收到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每天及时汇入中组部党费账户。
|